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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老殘遊記,我是幾乎不看遊記與報導文學的。散文也是,以前會看劉墉的勵志文,甚麼吳淡如甚至張曼娟,國外的更不用說。我一整個偏好小說。

今天上了一門寫作的課,雖然主題是社區。講師是吳麗春。

自由寫作的題目是在課堂上覺得有趣的事情,字數限制是100字。

因為我是個完全不喜歡照規定來寫作的人,所以字數超過了一倍,我很快的對社區跟強迫我參加社區活動的理事長(我媽)洋洋灑灑的抱怨了將近 200個字。

但是老師給我另外一個方向,關於商業寫作的部份。

他知道我完全是抒發心情,不就內容與我討論。以命題方式及內容比重來告訴我,甚至建議我,如此抱怨文可以投稿至求職就業之類的雜誌,成為一篇繼承家業的分享文。

所以我去圖書館借了一本報導文學(其實是記者的札記),跟一本鄉土文學。當然一定會借小說的啦。

老師說,你的敘述流暢,文字使用得當,很有本錢寫有錢的稿子。所以老師要我去上他的寫作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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